北京出境旅行社还能申请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
出境旅行社申请要求如下:
一、经营年限与合规要求:旅行社需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在这两年经营期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二、资金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 150 万元人民币。需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 140 万元(包括原有经营国内业务可能已缴存的 20 万元),还需足额缴交出境游旅行社责任险。
展开剩余37%三、人员要求:拥有至少 3 名持有有效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同时,要配备一名专业的计调人员和一名具备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旅行社的法人代表需具有旅行社工作经历。
四、经营场所与设施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需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且为商用地址。营业场所需具备 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以及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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